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學籍;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等七類學生入學後將不得轉學……記者昨天從省考試院獲悉,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學籍學歷管理實施細則公佈,將通過網上學歷註冊和登記預防學歷造假。
  根據規定,按國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規定錄取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要對考生的資格進行複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則可能會被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學籍,並報省教育廳備案。
  依照規定,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學生,經學校審核同意,方可申請轉學。有下列七種情形之一的,不予轉學:專升本資格複查暫未通過的;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錄取分數未達到轉入學校當年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畢業年級的;應予退學的;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針對往年成考專升本考生的學歷可能存在造假的現象,我省今後將其學籍信息上傳註冊後,平臺自動對註冊“報到入學”的專升本數據進行初審,將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名單提供給各學校下載、複查。複查合格的,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的,不能取得學籍,不予註冊。(市場星報 記者 桑紅青)  (原標題:安徽成人高等教育學籍學歷管理實施細則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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