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張芳曼
  經國務院批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正式印發,國家發改委1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進行解讀。
  共取消、下放38項核准權限,健全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
  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此次修訂目錄是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的重要措施。李樸民將《目錄(2014年本)》的亮點內容概括為六個字:取消、下放、監管。
  一是“取消”。進一步縮減核准範圍,對15項內容取消核准改為備案,如鋼鐵、有色金屬、水泥、化肥、造船設施項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項目等。在境外投資領域,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全部取消核准改為備案管理。
  二是“下放”。進一步下放核准權限,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項內容,並對現階段仍需核准的項目,明確了中央部門和地方的責任。地方和企業關註度較高的火電站、熱電站、抽水蓄能電站、新建港區、通用機場、擴建軍民合用機場、擴建一次煉油、鐵礦開發、新建乙烯等項目,以及部分水電站、電網工程、飛機製造等項目,均下放省級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核准。
  三是“監管”。進一步註重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目錄(2014年本)》明確提出,要同步下放前置審批權限,加強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抓緊清理、整合和規範各類前置條件及中介服務,著力解決“事項多、效率低”的問題;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依法監管”,同步下移監管重心,落實地方監管責任。同時,要加快建立並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立後續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和協調聯動機制。
  總的來看,《目錄(2014年本)》共取消、下放38項核准權限。經過去年、今年兩次修訂,使得中央層面核准的項目數量合計減少約76%,其中,修訂後的2013年本《核准目錄》,減少了60%;通過今年的再次修訂,在2013年基礎上再減少40%。
  境外投資項目基本取消核准
  此次發佈的目錄里,境外投資項目管理政策改革力度非常大,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司長顧大偉認為,這是境外投資管理體制上的一次具有重大意義的改革舉措,其核心就是一句話,“除少數的有特殊規定的項目之外,境外投資項目這次一律取消核准”。
  顧大偉解釋道,去年中國對境外的投資是1078億美元,今年1—9月份,中國對境外投資已經達到849.2億美元,估計今年全年中國對境外的投資可能要超過或者接近1200億美元。今後,除了要投資到沒有建交的國家或者是受到國際製裁的國家以及正在發生戰爭、發生內亂的國家和地區,和幾個敏感行業,按照規定要核准外,其他不論投資規模大小,不論投資什麼行業全部取消核准。通過這樣的投資體制改革,將推進企業投資決策的自主權的落實,加快企業走出去的步伐,更加深度地融入全球經濟。
  部分產能過剩行業取消核准
  除了境外投資,工業領域下放和取消的力度也非常大,包括鋼鐵、水泥、電解鋁、造船等產能過剩行業的投資,也取消了核准,實施了備案。
  國家發改委產業司副巡視員李忠娟認為,這主要是有幾方面的考慮。第一是國家的重要項目佈局基本完成。第二是國家遏制新增產能措施成效顯現。今年1—9月份,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這些產能過剩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分別下降5%、14.4%、31%、6%。第三是倒逼過剩產能退出的市場環境初步形成。目前鋼鐵、水泥、電解鋁、船舶等行業,市場需求已經進入了平臺期,產能過剩行業的生產經營基本處於微利狀態。因此,企業擴大產能的意願明顯減弱,投資更趨於理性。第四是相關的經管措施逐步完善。國土資源部、環保部加大了執法力度,將有效地促使環保外部成本內部化,促使一部分環保不達標的企業退出市場或者是調整。
  《目錄(2014年本)》在取消鋼鐵、水泥、電解鋁、造船這些項目核准的同時,要求對這些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繼續嚴格執行指導意見,各地方、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其他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項目。各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海域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併合力推進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各項工作。此外,國家發改委與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在建設鋼鐵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信息庫和信息預警機制,將通過及時發佈信息,引導企業調整投資方向和重點。  (原標題:新版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發佈(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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