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1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的張先生花近千萬元(新臺幣,下同)買30坪(約99平方米)的房子,裝潢時發現水從前門流到後陽臺,鑒定才知買到傾斜屋,房屋前後高低落差達17釐米,便提告要求前屋主返還不當網站優化得利。
  去年10月,張先生看上臺灣新北市土城區一間屋齡30年的公寓,和中介簽約支付近千萬元購得,未支票貼現料裝潢工人撕開壁紙灑水時,發現“地板上的水都往後陽臺走。
  張先生很訝異,詢問鄰居房屋以前有無異狀,鄰居告知“這屋子歪一邊”。張先生請土木技師鑒定,確認房屋水平位移17釐米,前面比後面高,但不影關鍵字響安全。
  張先生認為,房屋現況說明書上有一欄調查“房屋有無傾斜”,前屋主填“沒有”,分明說謊;房屋重大瑕疵讓他可能無法轉手,化療副作用因此要求解除契約、退還價款。
  張先生向消保官(消費者保護官)投訴,中介信用貸款人員在協商時表示,房地產已移轉,無法協助解除買賣契約,但願退還中介費5萬元;張先生與前屋主到調解委員會調解,前屋主只肯賠償10萬,張先生不接受。
  消保官陳世欽提醒,購買中古屋(已經過一次以上的轉手買賣,或興建完工已領取使用執照超過三年以上之房屋,稱為中古屋)時除聽中介銷售說明,也應實地瞭解屋況,白天、晚上多看幾次,多詢問鄰居瞭解房屋歷史。
  陳世欽說,消費者應主動參與交易過程和契約訂定,不要被動讓中介主導交易,若能事前及時發現問題協調解決,就可避免產權轉移後,解決糾紛產生的問題和費用。  (原標題:臺灣男子千萬臺幣買房 裝修發現前後傾斜17釐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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